李鬼想傍品牌捞一把,打擦边球,圣洛威重拳出击,又杀“二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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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鬼想傍品牌捞一把,打擦边球,圣洛威重拳出击,又杀“二鬼”

发布时间:2023-04-29 浏览次数:298 来源:圣洛威

一直以来,假冒、“傍名牌”等侵权行为让企业和消费者都备受损失。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以及自身的合法权益,企业必须拿出铁腕重治侵权,守护品牌的品质与信赖,营造一片良好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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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圣洛威科技有限公司状告佛山市丰美科技有限公司“圣格威”商标侵权一案终于尘埃落地。圣洛威历经两次诉讼,均获得胜诉,用法律捍卫品牌的口碑与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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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事实理由:


【原告圣洛威】作为注册商标“SLOWEI 圣洛威”的权利人,荣获多项荣誉证书,在行业与市场具有良好的口碑与知名度。


【被告佛山市丰美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展图在其京东商铺上使用与“圣洛威”相似的“圣格威”商标销售同类产品。



【被告王磊】是“圣格威”的商标权人,且曾经是原告的代理商。两被告具有侵权主观故意,侵犯了原告案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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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支持诉讼主张:


本案系侵害商标权即不正当竞争纠纷,原告作为注册商标“SLOWEI 圣洛威”的权利人,在核定使用商品范围内对上述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有权在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内禁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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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涉网店的经营主体为被告丰美公司,在案涉网店中展示推销的热水器产品均系原告注册商标核定使用范围内商品,被告在产品名称、产品图片等处所使用的“圣格威”标识,客观上亦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且经比对,“圣格威”标识与原告“SLOWEI 圣洛威”注册商标的中文识别部分,虽然有“洛”和“格”的区别,但该两字仅有偏旁的区别,结合原告商标的知名度,当“圣格威”文字,极易将相关商品误认为来源于原告或与原告注册商标有特定联系,因此被告在其产品展示宣传中所使用的“圣格威”商标标识与注册商标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近似。


综上,被告丰美公司在未经原告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其商品展示中使用“圣格威”商标标识的行为侵犯原告“SLOWEI 圣洛威”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王磊注册的“圣格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并不包含热水器产品,现被告丰美公司在销售的热水器产品的商品名称、产品图片中使用“圣格威”标识,超出该商标的核定使用范围,构成商标侵权。


【一审判决】


被告佛山市丰美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SLOWEI 圣洛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停止在销售的热水器产品中使用“圣格威”标识;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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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二审判决公布,维持原判。圣洛威权益主张获得法院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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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洛威拥有26年发展历程,立足集成热水器的行业头部地位不容置疑。今后,圣洛威将更加坚定维护市场公平秩序,肃清市场乱象,针对“打擦边球”分子给予零容忍态度,坚决用法律,捍卫品牌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市场流通渠道营造公正、法制、和谐、互利的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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